水费查询

导语 水费查询信息内容如下:

  1、业务受理。受理、办理用户提出接水、户表改造工程等业务申请,各项手续齐全的,应立即登记;符合条件的12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用户办妥接水手续后5-7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

  2、维修服务。发生突发性爆管,接报抢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事故应在12小时内修复通水,复杂事故24小时内修复通水,重大事故36小时内修复通水。

  3、抄表收费。查抄水表及时、到位,按规定标准计价收费;供水公司收费系统设有预缴费功能,可预存水费;拨打水费信息查询热线8224567可随时查询水费情况。对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费用的,公司应及时提醒用户缴费;用户提出的抄收咨询,及时答复;用户投诉,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居民用户当月抄表数有明显异常的,要及时通知用户。

  4、停水预告。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停水或降压供水时,及时通知用户。计划性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超过12小时的计划停水或降压供水,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通知可选用直接送达、张贴通知书、广播、电视、报纸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发布。

  5、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履行施工合同,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围栏作业,悬挂夜间警戒灯和告示牌。施工结束后,一般工程3个工作日内、较大工程7个工作日内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修复路面。

  6、热线服务。公告热线电话8210110,24小时值班,用户咨询做到有问必答;对用户来电反映的服务类、报修类、投诉类等各类用水、接水方面的问题,及时流转到内部相关部门处理,并督促办结,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用户。

  7、首问负责制。建立首问负责制,解答咨询或受理投诉的责任人应对单位或群众的咨询、投诉负责到底。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并认真负责地做好答复解释或处理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或延误,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一般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咨询(投诉)人,特殊情况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8、投诉处理。公告用户投诉电话,企业对用户的投诉,一般投诉10分钟处理完毕,需核查处理的24小时回复,特殊情况72小时回复。非本企业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者作出解释。如投诉人对企业处理仍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823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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