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抚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有哪些办理流程?本文为您介绍抚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1、职工参保: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2、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单位的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文件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财务章的上月(年)职工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相应用人手续复印件(单位盖章);
(5)《参保单位登记表》两份、《参保人员登记表》每人两份、《参保人员变更情况汇总表》两份、《医疗保险费申报核定表》两份;
(6)参保人员两张二寸彩色免冠近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采集参保人员电子信息,打印缴费花名册并签章。
2、城乡居民参保:新增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5张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低保人员需低保证明,残疾人员需残联证明。
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新参保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村(社区)协办员提出参保申请;
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